2020年公务用车租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一、根据我院需要,拟通过比选选择一家车辆出租机构,为我院提供2020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汽车租赁机构和车辆条件
1. 供应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提供高效的服务团队。提供的服务车辆应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达到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车辆。并提供与租赁车辆资质相符营运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凭证等证件。供应商在政府服务平台内的优先考虑。
2.车辆要求为1.8L以下的5座小客车,要求新车、或者注册登记时间为6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并年审合格的车辆。车辆没有重大维修记录和事故记录。能配备一辆以上应急替换车的优先考虑。
3.预计需求大约20辆,租赁服务年度预算为90万元.
三、提供资料要求:
1.租赁机构相应资质资料;
2.企业信誉情况;
3.企业硬件实力状况(提供车辆详细情况);
4.企业以往相关业绩;
5.租赁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租赁机构公章;
四、比选程序
1.报名参加比选的租赁机构少于3家,废标;
2.如发现中标人承诺不属实,我院有权将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0日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31日早上8点。
3、投标及开标地点:江门市建设三路48号质监大楼六楼会议室。
六、递交比选资料要求:递交的比选资料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递交资料联系人:
联系人:刘生 ; 联系电话:075032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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