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检测院车辆回收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同意江门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特检〔2024〕174号)文件,江门检测院拟按照法定要求,办理粤J90625车辆的报废处置,具体事项如下:
回收企业:江门市骏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21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本单位纪检部门反映。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0-3286661;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48号。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