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检测院获授权开展常压罐车检验业务
发布时间:2019-08-28 作者:管理员 来源:
为方便常压罐车用户对槽罐车送检工作,减少送检过程的时间、费用,结合江门检测院拥有专业的检验检测人员,有着丰富的独立开展常压罐车检验的经验。按照省院要求,我院完善了人员、设备、场地及检验检测能力条件,向省院申请授权开展常压罐车检验业务。
2019年8月16日,广东省特检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的通知》(粤特检〔2019〕202号),江门检测院具备检验常压罐车检验能力要求,获得省院授权开展常压罐车检验业务。避免江门地区600多台常压罐车需送到外地检验,为相关企业提供优质、就近的检测服务。
江门检测院 梁翠莹供稿